策点洞察
持续发酵的西安奔驰维权事件让金融服务费成为众矢之的。
在陕西省工商和税务部门介入之后,4月15日晚间,中国银保监会表示,已经要求北京银保监局对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下称“奔驰金融”)是否存在通过经销商违规收取金融服务费等问题开展调查。
 
在此之前,4月11日,一位女车主坐在奔驰汽车引擎盖上哭诉维权的视频引起广泛关注,把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以及奔驰品牌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
 
女车主花费66万元购买的奔驰新车刚出4S店门口不久,发现机油泄漏,不仅没有退货成功,反而在维权的过程中发现自己被收取了15200元的金融服务费。在4月14日曝光的一段录音中,女车主声称对这笔费用毫不知情,4S店负责人也没有对这笔费用的合法性和计价标准作出进一步解释。
 
在汽车行业,金融服务费是一个讳莫如深的敏感话题。奔驰女车主当初不会想到,她的一场维权行动意外推倒了4S店乱收费现象的多米诺骨牌,让长期游走在灰色地带的潜规则曝光在聚光灯之下。
 
一方面中国汽车行业的金融渗透率正在逐年提高,另一方面中国的汽车市场却出现历史以来首次的负增长,经销商越来越难从新车销售环节中获利,于是更有动力去打贷款、保险、维修保养等环节上的主意。
 
金融服务费矛盾的爆发看似是一种偶然,实则有其必然性。
奔驰女绝非孤例
 
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的起因是新车发动机漏油,随后曝光的一段录音却将事件引向另一个方向。
 
在那段时长18分钟的录音中,女车主表示自己完全有能力全款购车,但在销售人员的诱导之下还是选择了分期付款。
 
女车主对4S店负责人提出一系列质疑:金融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是什么?4S店又为她提供了什么服务?为何这笔费用只能开收据不能开发票?费用又最终流向了何处?
 
截至目前,这些问题尚未有一个明确答复。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秘书长助理许海东告诉记者,金融服务费目前来看是一种行业惯例,是4S店的一种收入,“大多数车企经销商都将其称之为分期金融手续费。”
 
“车企经销商有难言之隐,卖车价格倒挂,寄希望于客户做贷款分期,从而通过贷款手续费弥补,只要客户不做分期,4S店很难有获利空间。”西北地区一家自主品牌4S店总经理陈勇(化名)告诉记者,“自主品牌收得少,只有一两千元,没有想到的是一线国际大牌竟然会收一万多的服务费。”
 
陈勇表示,金融服务费通常是贷款总额的3-4%左右,而像奥迪、宝马和奔驰等高端豪华车品牌因为车价高,收费通常在5000-20000元之间。
 
以西安奔驰车主购买的CLS300为例,这款车的厂家建议零售价为63.3万元,按照奔驰金融提供的为期三年,利率为4.99%的贷款方案,去除两成首付12.7万元,如果按照3%的市场比例,那么消费者需要支付的“金融服务费”为15180元。
 
在中国,汽车销售环节存在猫腻和潜规则早已众所周知,而像奔驰女车主这样的“受害者”绝非孤例。
深圳的陈先生今年春节前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买了一辆新款凯迪拉克XTS,加上保险、购置税、上牌等费用共花费34.3万元。在奔驰事件发酵之后,他意识到自己原来也被骗了。
 
“当时在交完首付之后,4S店里的工作人员又让我交一笔服务费,总共是一万块,销售之前没有跟我提到过这笔费用,而且这笔费用还不允许刷卡支付,只能扫二维码,当时觉得这可能是行业惯例,就没有多想,但是奔驰这件事让我觉得自己可能上当了。”陈先生对记者表示。
 
在事情发酵之后,奔驰金融公开发表声明,称不会向经销商以及客户收取任何的金融服务手续费,并且表示公司公开并且反复地要求经销商在其独立经营的过程中诚信守法。
 
“收取金融服务费不一定就是违法的,而是应该明码标价,正常交税。”许海东对记者表示。
触碰多条法律红线
 
目前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明文禁止4S店收取服务费,但在西安车主维权事件中,多位律师表示,4S店已经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多项权益。
 
京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邓学平认为,4S店工作人员在未履行告知义务的前提下让女车主通过扫描二维码的形式支付金融服务费,其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女车主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只有对商品或者服务详细情况充分知晓之后,才能够进行理性思考,从而行使自己的自主选择权。如果4S软磨硬泡甚至采用饥饿营销、模棱两可等故意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销售,都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邓学平告诉记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第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维维认为,涉事4S店的行为涉嫌违反《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邓学平认为,这个所谓的“金融服务费”在汽车行业很普遍。法律不可能规定的这么细,也不可能专门针对金融服务费做出特别规定。他认为,服务费不是不可以收取,但要有限定条件。
 
首先,交纳金融服务费必须征得消费者自主同意。包括4S店要事先进行阐明,不得进行捆绑销售,必须征得消费者自主同意。符合这些条件,那么消费者和商家缔结的金融服务合同才是合法有效的。
 
其次,金融服务费的前提是存在真实、等价的金融服务。如果4S店确实提供了等价的金融服务,那么其和消费者之间的民事合同就得到了履行。
 
“问题是,很多4S店巧立名目,收取了金融服务费却没有提供等价的金融服务甚至根本没有提供金融服务。这时消费者就可以主张合同没有履行,要求退款,或者以合同显示公平为由请求撤销合同。”邓学平表示。
 
西安利之星的行为已经涉嫌欺诈。法律语境下的欺诈是指在故意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前提下,使对方当事人陷入错误认识,从而做出一定的行为。
 
“本次奔驰事件中,消费者开始是打算付全款买车,后在4S的反复诱导下选择了按揭贷款。在这一过程中,4S店很可能存在隐瞒真相,诱导消费者进行不必要消费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如果4S店实施了消费欺诈行为,女车主除了有权要求全额退款,还有权主张三倍赔偿。”邓学平认为。
 
另外,“车辆刚开发动机就漏油,需要确定4S店在销售前是否已知悉该故障并予以隐瞒,或者该故障属于经检测可以查出的,但4S店未检测却声称已检测且无故障,这两种情况下都涉嫌欺诈。” 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表示。
 
天津一家豪华车品牌的4S店总经理告诉记者,在西安利之星发生的维权事件不能代表全行业,“按照正规流程,销售人员需要对服务过程进行录音,各个环节都有摄像头监控,不存在强买强卖的情况,而且所有的流程都需要消费者签字确认,而且一定是在消费者自愿的前提下。”
 
恶性循环难以根除
 
此次奔驰维权事件将汽车金融业务推向火山口。
 
汽车金融是通常分为经销商库存融资以及消费信贷,参与者主要包括大型商业银行、整车厂旗下的汽车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以及互联网金融平台等。过去5年,中国新车的金融渗透率从15%增长至约40%。
 
目前,国内汽车金融公司超过20家,几乎全部的合资品牌汽车厂商都将旗下汽车金融公司引入中国市场,而大部分自主品牌汽车厂商也已成立或正在筹建汽车金融公司。
 
奔驰金融公司成立于2005年,由戴姆勒股份公司和戴姆勒大中华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
 
奔驰的官方网站显示,奔驰为车主提供了两大类金融服务方案,一种是“个人金融”方案,车主可灵活定制首付金额和月付款,另一种类似于融资租赁的“先享后选”方案,先付一定首付,然后在合同期末,车主可以根据需求选择返还或者是购买车辆。
 
根据中国债券信息网上的一份的申请书,奔驰金融过去三年业务增长迅猛,总资产从2014年339.7亿元增长至2016年的632.8亿元,2014年全年公司的净收入只有2.71亿元。2017年前三季度,这一数字已经超过12.8亿元。
 
奔驰金融的业务增长自然和奔驰在中国市场的表现不无关系。
 
2018年,中国汽车市场出现28年以来的首次负增长,以奔驰、宝马等为表的豪华车品牌却逆势增长。今年前三个月,奔驰在华交付量同比微增2.6%至174,343辆,创下有史以来最高的季度销量。
 
奔驰虽然是这次维权事件的焦点,不可否认的是,这是全行业的普遍现象,而这背后更多的是折射出汽车行业的窘境和销售环节的畸形。
 
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的调查,截至2018年底,全国有2.9万家4S店,同比增长3.9%,其中亏损面系数达到39.3。简言之,在100个经销商中,单体4S店有近40家店是亏损的,另外有27家店持平,只有33家店是盈利。
 
在普遍卖一台亏一台的情况下,不少经销商会选择铤而走险,罔顾法律的底线,故意不告诉消费者这笔费用的存在。然而,即便因为此次事件,金融服务费得到整治,依然无法根除汽车行业目前销售环节上的问题。
 
汽车行业资深人士韩路在社交媒体上表示,和汽车金融服务费并行的包括强制店内保险、强制买装饰、出库费、高额上牌费等。

“这一切都源自于卖车完全无利润,只能衍生这个费那个洗的来维持盈亏,现在4S这种体系是一个非常不健康的状态,利润只能靠这种办法获得。4S店这种畸形模式进化改变迫在眉睫。否则,这种‘坑’式营销模式只会继续。”韩路在微博上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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